立法院衝突線上版
糾眾滋事我也不是第一次參與了
玩線上遊戲來這一套,也不太新鮮。
不過我不是會惹事的那種人,會去事發現場純粹是去看熱鬧
有一次,我之前公會的成員間起爭執,由於會長喝醉了,無法即時上線主持公道,他們鬧了一整天之後,等會長醒來,已經半夜了,他伸了個懶腰後就著手處理這個糾紛。
清晨三點,會長號召所有在線上的公會成員一起去找那位畏罪潛逃的當事人,由於我就在附近,所以是第一個到,一進入地圖,就看到會長問:
「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呀?敢做不敢當……」
我說:「我不是男人。」
會長說:「不是說你……」
其實,除了扣對方名聲之外,大家啥事都不能做,我陪著待了一會兒,等其他成員到時,我就下線了。兩天後,我離開那個公會。
第二次,是為了爭圖的事,就是某人正在玩的圖被其他玩家佔用了,雙方一言不和就各自找朋友幫忙助陣的狀況。
我被叫去了。一進地圖,雙方人馬到齊,大家誰也不認識誰,反正就是一陣亂打──打怪(大幽靈),於是一群人看到怪物就K,上下左右到處亂跑,一張最多就四人打怪的圖,硬生生塞了十幾二十個玩家接著有人說:
「來戰鬥聯誼吧?」
有個玩家的暱稱是:我今晚有空
我呢就看著我這邊熟識的朋友追著人家說:我今晚也有空耶~
這時看來是對方的人出聲了,他說:「當事人在哪?」
「不能談談嗎?」
「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。」
好吧,我方只好也來呼叫:「神采在哪?」
「又!」
「你是當事人嗎?」
「不是。」
「當事人在哪?」
「不知道。」
哇,那現在的情況顯然我是被當事人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叫來的,而我還叫了我朋友
最後當然也是散會囉,至於誰對誰錯,事件的後續發展,似乎沒人過問了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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